第648章
2023-09-11 10:55:40 作者: 總經理秘書
我和殷虹對視著,我不示弱,我不低頭。
她有點不好意思,轉頭過去了。
她的好友和她開玩笑,可能覺得我是一個追求者什麼的。
然後我還是喝著咖啡,盯著她看。
一會兒後,她朋友接了一個電話,然後拿了包,不知道去了哪兒。
殷虹還是坐在那裡。
我對烈馬說,「你去跟著她朋友,看她去哪兒,然後,我再考慮下一步行動。」
烈馬跟著她朋友過去了。
殷虹喝著喝著飲料,輕輕的回眸看我,我還是看著她,她有點不自然的扭頭過去,咳嗽一下,繼續喝飲料,然後拿了旁邊的雜誌架一本雜誌無心的翻著。
一會兒後,烈馬給我發來了信息:她在下面等人。
我回覆:你盯著,我過去和殷虹聊聊,她朋友回來你通知我。
烈馬回覆:好。
我盯著殷虹,準備過去,將要站起來的時候,她又回頭了,看我。
我直接站起來,走過去,坐在了她面前。
她假裝看不到我,喝著飲料,然後翻著雜誌。
我說:「你好。」
她瞥我一眼,然後說:「這裡有人坐了。」
這一瞥,很是驚艷。
真的是驚艷。
我說:「法律規定我不能坐在這裡嗎?」
她沒說什麼。
她也沒想走。
其實她以為我來跟她搭訕,其實女孩子都喜歡男人跟她們搭訕,她們喜歡自己征服了別人,吸引了別人的這種感覺。
我只是定定看著她,我看你能翻多久,假裝不理我能假裝多久,如果她就這麼走了,沒關係,反正我不是想泡她,而我,和她只能說第一次接觸,我總不能一上來就大談特談怎麼讓她幫我幹掉霸王龍,那樣她會有戒心,就像泡妞一樣,哪個男人如果第一次見面就說做我女朋友吧,那這個傢伙一定是個煞筆。
就如同業務員推銷業務,第一面就說你買我的保險吧,煞筆或者他親生爸爸媽媽才會買。
和人交往,不論是推銷還是泡妞,都有一個迂迴交往的策略。
她翻著翻著,停住了手,抬眼看著我:「你幹嘛這麼看我。」
我說道:「你不看我怎麼知道我看你。「
她說:「你過來坐在這裡,這不是你位置,你就這麼看我?你有什麼企圖?」
我說:「沒企圖,就想看看你。要交參觀費嗎?」
她說:「不用。」
說著,她站起來,去坐在了後面的,背對著我的位置。
竊以為,如果我現在過去,馬上糾纏不清的坐在她對面,她會有三種心理想法,第一種,如果她不反感我,那她會感到一絲絲的高興,但是,只是一絲絲的,沒多大用處,她認為她已經成功俘獲我,我倒是成了她裙下獵物。然後和她進行的下一步交往,主動權反而在她手中。
第二種,她對我反感,對我這人長相說話甚至是這種糾纏不清的方式反感,那麼,她不會高興,我一過去,她就馬上繼續走了,或者心理更是排斥我。
第三種,她無所謂,隨便我愛咋咋地,那更沒用。
似乎採取這個辦法,都不是很行得通。
我決定採取暫時離別的方式。
假裝離開,然後讓她以為我走了,如果她不反感我,她會有點失落,而我再次的出現,一定讓她有點小高興,甚至是小驚喜,那我們下一步交往,就更容易更進一步。
如果她還是反感,我這麼一走,一回,至少反感度下降了不少。
如果剛才無所謂,而我現在過來,她可能還是有點小開心。
好,就是這樣。
謀事在人成事在天,鬼知道她會想什麼,但只能採取所想到的最好的辦法去實現自己的想法。
我拿著咖啡杯,離開了。
故意從她所看到的那一側走了。
接著,我消失在了她的視線中。
然後我在那邊買了兩個麵包後,迂迴包抄,從那邊她所看到不到的後面轉過來。
我從側後方觀察她,她仿佛真是有點小失落,玩著手機,玩著玩著,放下了,然後喝著飲料一口,雜誌早就合上了,是吧,她根本沒所謂的心思看雜誌。
我從她身後,過去,然後繼續坐在了她的面前。
她一看到我坐在她前面,她有些意外的表情,看看我,然後假裝若無其事,有點得意的繼續翻雜誌,假裝看雜誌,是吧,真的很得意的樣子,那我明白了,其實她並沒有無所謂,而是有點心動的。儘管這並不能算愛,可這就是一種感覺。
我不管她,打開了麵包盒子,然後吃著麵包,就這麼盯著她,從上到下,從胸口到臀部,到腿,我就這麼看她,我不在乎她是不是認為我是一個色狼,我他媽想看就看。
就這麼看著,我吃完了兩個麵包,然後叫服務員拿了一杯咖啡。
喝了一大口,我擦著嘴,好像還有點餓,因為是晚飯時間,我沒吃晚飯。
我叫了服務員繼續拿了一個麵包,媽的這裡咖啡三十多一杯,麵包二十塊錢一個,靠。
我繼續啃著,第三個麵包。
還是死死看著她。
她終於抬起了頭,盯了我一會兒後,說道:「你看夠了嗎?」
她的聲音,很好聽,有磁性的吸引力。
我說:「要給你交參觀費了嗎?」
她說:「我不喜歡別人這麼看我。」
我說:「哦,但我喜歡這麼看你。你不喜歡,是你的事。」
她盯了我一會兒,說:「我見過在街上那麼多追求我的,搭訕我的,問我要號碼的,你那麼厚臉皮的還是第一個。」
我說:「哦,那讓我那麼厚臉皮的心理素質那麼強而且又那麼帥的男人看上,你應該慶幸才是,我除了恭喜你之外,真的不知道說什麼好了。」
殷虹說道:「你能不能要臉一點?」
我說:「拿來啊,送我嗎?」
她看看我,問我說:「你說你到底想幹嘛?」
我說:「首先,我不想要你號碼,也不想追求你,更沒想過要搭訕你,你看,剛才我過來,是你先說話的,那我是不是可以認為,你要搭訕我?好吧,來來來,我手機號碼你記一下,還有,我雖然那麼帥,可是我其實也很難讓女人追求到手的,你可以試試。」
殷虹說:「你倒貼我都不要!」
我說:「呵呵,你想得美。」
我手機響了起來,一看,是謝丹陽的。
接了謝丹陽的電話,她第一句話就是:「騙子!」
我急忙站了起來,沒有對殷虹示意我要接電話,直接沒禮貌的走去遠處接電話:「你罵誰呢?」
謝丹陽罵道:「罵你,你這個騙子!」
我說:「幹嘛?我怎麼騙你了?」
謝丹陽說:「昨天你記得你跟我說什麼了?」
我奇怪問:「昨天我跟你說了那麼多話,我怎麼記得我說了什麼呢?」
謝丹陽說:「你說今天下班,就在門口等我!結果我在這裡等了你一個小時!你沒出來,我去問門衛,她們說你早就走了!你是不是騙子!」
我一拍腦袋說:「哦,抱歉,丹陽,我給忘了這回事了。」
謝丹陽說道:「那你現在跑去哪裡了!」
我說:「在外面。」
謝丹陽說:「你放我鴿子!請我吃飯!平復我內心的憤怒!」
我說:「丹陽,不行啊,我現在有事。」
謝丹陽問:「你是不是和別的女人出去約會,就忘了我,一定是這樣!」
我說:「真沒有,我真有事,改天好嗎?」
謝丹陽說:「改天什麼時候?」
我說:「再看看,再看看?」
謝丹陽說:「我想吃海底撈,明天。」
我說:「估計明天也沒空。」
謝丹陽說:「你忙什麼?下班了你還忙什麼?」
我說:「估計這幾天都忙。」
手機滴滴響了震動,烈馬給了我發信息:她朋友等到了一個朋友,現在要上去了!
靠,看來時間不夠了,只能先走了。
我對謝丹陽說:「先不說了我有點急事!」
然後我掛了電話。
我走到了殷虹身旁,我對殷虹說道:「明天我七點鐘會準時在這裡,如果你想做我朋友,你可以來這個地方。」
說完,我就轉身走了,我沒有給她說話的機會。
走了之後,往樓梯下去時,看到她朋友帶著一個人剛好上了電梯來。
到了樓下,烈馬問我道:「怎麼樣了?」
我說:「唉,見第一次面,總不能談那些什麼事吧,只是聊了聊,也沒有深入了解對方。就是隨便聊了。」
本來之前來的時候,是想著和她講這些,但後來想著,她肯定有戒心,到成了我要泡她了。
不過,男人想和女人交朋友,哪有那麼簡單,男人除非那些娘炮,和女人討論得來用哪個化妝品好用的,才能和她們成好朋友,那樣她真的當男人是閨蜜了,不可能當男人是男人了。
男人只要靠近女人,她都會認為你要追求她,就是這樣子的,那就讓她認為我追求她吧,不過追求也要有策略啊,一步一步來,從朋友做起,那樣子,沒壓力,輕鬆交往。
如果她明天不來,我只能再想其他辦法。
我對烈馬說道:「我約了她明天七點鐘在這裡見面,不知道她會不會來。你明天有事嗎?」
烈馬說:「五點之後沒事。到了八點,要去公司幹活。」
我說:「那你明天五點之後,繼續去等她,幫我跟蹤她。」
我拿出一千塊錢給他:「謝謝。這是你今天功勞的酬勞。」
烈馬說:「不要不要,你前幾天剛給我。現在又給啊。」
我塞進他手中:「拿著,辛苦了。那我先回去了,明天信息我。」
烈馬說:「好。」
烈馬走了,我也打的走了,我拿起手機給謝丹陽打了電話,她沒接電話,看來是生氣了,不理她,女人越哄越煩。
百四十九章越獄的女囚
回去看了一會兒電視,一個人在吃夜宵的時候,王達打電話給我,叫我過去喝酒。
我感覺挺累,還說什麼介紹女孩子給我,我就不去了,吃飽了回去睡覺。
第二天,又是無聊的上班了半天,但是,下午就有事了。
先是聽到了一個好消息,任琳,那個因為阻止殺母親和弟弟而捅死了外遇父親的女囚,經過不懈的努力,改判了,還是一個防衛過當罪,但事出有因,判了三年而已。
然後我讓徐男來了,給了徐男一些錢,讓她去找看管許思念老媽的那些獄警管教,疏通疏通關係,讓她們多多照顧許思念老媽。
接著,送來了一個越獄的D監區的女囚。
一個極品的女囚,只是憑藉幾個塑膠袋,就差點成功越獄的女囚。
這真是一個傳奇的女囚,她成功的從勞動區域,偷偷的趁著管教不注意,從廁所爬上了勞動車間的頂棚。躲過了搜查之後,晚上她從勞動車間外牆,那高達四層樓高度光滑的垂直外牆上爬下來,而她怎麼爬下來,她不說。
可是看那監控,她如同一隻壁虎,或是說像攀岩者,就是從牆上那裡爬下來,她的手腳好像粘著了牆壁。
攀岩者是因為有可以蹬到的落腳點和手能抓住的地方,可是,外面光溜溜的,她到底用的什麼工具,搞不懂,而且外牆沒有任何的坑洞。
然後爬下來了之後,她就從高牆角落爬上去,高牆那裡有點坑洞,她就從那裡爬上去,然後用塑膠袋套住手腳,從高牆上電網爬上去,之後,好在被哨崗上的執勤人員發現,然後執勤人員通知了領導,領導找人包圍住,用長木棍把她捅下來,而那時,她已經翻到了外牆,就差兩分鐘,她就能成功越獄了。
可是,當審訊她的時候,她只是念叨著誰都聽不懂的話語,開始,都以為她裝瘋,後來,確定她並沒有裝瘋,而是真的瘋了。
靠。
然後只能送來了我這裡。
一個能用塑膠袋就能越獄的人才,就長這樣,矮小個子,然後,手掌和腳都很大,手臂很長,她的身材,和長相,我想,如果我用猩猩來形容,是太侮辱人了,原諒我,她實在給人第一印象就是這樣的。
個子瘦小,皮膚黝黑,憔悴,沉默。
她叫張冬梅,她蜷縮著身子,眉目低垂。
按法院判決書的認定,十二年前,在xx市華誼飯店打工的張冬梅,因隔壁宿舍的廚師陳振不法侵害同室室友好友梁芳,張冬梅激憤之下刀殺陳振,後與梁芳踏上逃亡之路。
九年前,張冬梅投案自首,當年,張冬梅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。
張冬梅並不清楚法院判決所稱的」不法侵害」,她一直堅稱當晚好友梁芳是被*。
十二年前,張冬梅和同村好友梁芳到xx市華誼飯店打工。
倆人在飯店的職務,梁芳因為相貌身材好,成了前台,張冬梅是清潔工。
住在飯店為員工租住的集體宿舍里,她們住在三樓,十幾平方米的屋裡擺著兩張床,而同事廚師陳振在隔壁宿舍。
梁芳告訴張冬梅說,有幾次,陳振趁張冬梅不在,因為宿舍是不隔開相通的,陳振過來跟梁芳開玩笑:「你長得好好看」,「我有點想你,讓我摸摸你。」
有一次,陳振動手摸梁芳的胸,梁芳把陳振推開跑出去,她和張冬梅說了後,張冬梅就想著和梁芳搬出去租房子。
兩天後,兩人還沒找到房子,那晚張冬梅上班,梁芳在床上睡覺。
黑暗中,一個*的男子擠到床上,在她身上亂蹭。梁芳發現是陳振後,拼命反抗,用手推陳振。陳振把梁芳的衣服撕開,一隻手扼住梁芳的喉嚨,身子壓在梁芳身上。
按梁芳的講述,陳振對她實施了*行為。她當時拼命反抗,並大喊「救命,救命」。而在xx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書中,並沒有採信梁芳所稱的*行為,對陳振的行為定性為「性侵犯」,後來,xx中院在對此判決做的情況說明稱,僅能認定陳振對梁芳實施不法侵害,認定陳振*梁芳的證據不足。
因為案發三年後,梁芳才指證陳振*,但陳振已經死亡,現場沒有目擊證人,也沒有相關物證如被害人的精斑予以證實。
住在四樓的飯店員工董某、史某等人曾作為證人向法庭作證。但幾名證人並沒有作證聽到梁芳喊「救命」的聲音。他們陳述的事實是,從梁芳被xx後,張冬梅和陳振開始打鬥後,才聽到了三樓的喊聲。但梁芳喊救命的聲音,張冬梅聽到了。據張冬梅自首後在警方的供述,當天零時左右,她返回宿舍,在屋子外面聽到梁芳喊「救命、救命、不要、不要」,她衝進屋子,看到梁芳仰躺在床上,陳振壓在梁芳的身上,梁芳還在反抗。陳振看到張冬梅進屋後,就從床上下來。
張冬梅問梁芳:「是你自己願意的,還是被強迫的?」
梁芳一邊哭一邊回答「被強迫的。」
張冬梅氣憤當頭,和陳振扭打在一起。
梁芳是現場的唯一目擊者,陳振先拿出菜刀,宿舍本身就帶有可以煮飯的地方。
因為張冬梅個子矮小,又是一個女的,打不過陳振。撿起醬油瓶子砸陳振。陳振隨手操起一把菜刀,朝張冬梅身上揮。
張冬梅拿醬油瓶子砸中陳振的頭部,刀從陳振手中掉到地上,張冬梅撿起刀,朝陳振身上砍。「
xx中院的判決書稱,案發當晚12時許,住在四樓的員工董某被三樓的吵架聲吵醒,聽到樓下張冬梅喊著「太欺負人了」的話,後聽到陳振呼喊救命,聽到三樓有人從樓梯往下跑的聲音。員工史某也作證稱隱約聽到陳振喊「你饒了我吧。」
陳振後來被砍倒在地上不能動,脖子上被砍了一個很大的口子,地上有一攤血,因為梁芳和張冬梅不確定陳振是否已經死了,她們很害怕,就逃走了。
判決書顯示,據法醫鑑定,陳振遭銳器多次砍擊,頭部、頸部、上肢等部位有三十餘刀痕,致使右頸總動脈、頸內靜脈斷裂,由此引起大出血而死亡。
張冬梅回憶,她和梁芳逃走時,慌亂中沒有帶任何東西,身上僅有兩百多塊錢。
借著微弱的月光,她們逃到了郊外山里。張冬梅並不了解確切的地理位置和地名。她只記得,逃亡的日子,就是從一座山逃到另一座山,靠給人種蔬菜打工討口飯吃。
大多數時候,她們住在用塑料布臨時搭的棚子裡,一個月下一次山,買生活必需品。聽到警車響,就以為是來抓她們的。
張冬梅說,逃亡中,她常常想家中的兩個女兒。她離家時,大女兒5歲,二女3歲。
生活的困頓對張冬梅和梁芳來說還不是最苦的,想家和壓力才是最苦的。
有時候她們會想,還不如被抓住了,逃亡的生活就可以結束了。
有一天,梁芳說,「我們不能這樣下去了,我們去投案自首。」
三年逃亡生活結束了。
梁芳和張冬梅突然返家,像乞丐一樣出現在村裡面。
留在家裡的兩個女兒已經不記得母親的樣子,躲在父親身後。
張冬梅丈夫找了張冬梅三年。三年前,xx市來的警察找到他家,告訴他,張冬梅殺人潛逃了。張冬梅丈夫說,他不相信他老婆會殺人。
他去找過張冬梅幾次,並托外出打工的老鄉打聽張冬梅的下落,均沒有線索。
村里人聽到張冬梅殺人的消息,都很吃驚,在他們眼裡,張冬梅老實木訥。
張冬梅回家的第一天晚上,張冬梅老公和她談了一通宵。張冬梅老公勸她投案自首,張冬梅說,那時候看到自己的好友,好妹妹被xx,頓時失去理智,用刀砍了對方,只是下意識的動作,也不知道砍了多少刀,也沒想到會砍死陳振。逃亡這些年,日子過得很不踏實,也照顧不到孩子,為了孩子能有穩定生活,她願意自首。
回家第二天,張冬梅和梁芳在家人的陪同下,到派出所投案自首。逃亡的日子把她們兩人折磨得筋疲力盡,看起來已經人不像人。
當年夏天,張冬梅被xx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。
由於沒有錢請律師,xx市中院為張冬梅丈夫指定了某律師事務所副主任xxx為辯護律師。開庭前,法官和律師找張冬梅丈夫談過話,問家裡是否能拿出錢來,如果給被害人家屬賠償十萬,取得被害人家屬諒解,可以儘量判刑判得輕一點。
張冬梅丈夫這些年為了找張冬梅,弄到家無分文,整個親戚朋友都借了也湊不齊十萬,他想過貸款救張冬梅,但沒有資產,貸不到款,最終沒能給被害人家屬民事賠償。後來中級法院一審判決,以故意殺人罪,判處張冬梅無期徒刑。
大家都沒有料到會判無期徒刑。
沒想到陳振有*犯罪在先,張冬梅和梁芳是正當防衛,而且也有自首情節,但是最後只能放棄上訴,沒有錢請律師,沒有錢賠償,沒有錢上訴結果是徒勞的。她們只能接受這個結果。
其實,我也覺得這個判決無期徒刑過重了。
但我無能為力,我不能改變她的命運,好在是,她努力拼命的表現,這個可憐的女人,已經減刑了,從無期減到了十三年,也就是說,她不屑的努力下,從無期,到了十三年,已經蹲了九年,還有四年就可以出去了,但是在這節骨眼上,她出了問題了,越獄!
越獄,這可嚴重了。